网站首页
伟创动态
伟创简介
伟创荣誉
伟创新闻
伟创客户
伟创业绩
伟创文化
业务领域
刑事辩护
公司法务
婚姻家事
知识产权
交通事故
专业团队
经典案例
招贤纳士
联系我们
审时度势,调解化解投资理财纠纷
来源:
|
作者:
佚名
|
发布时间:
2019-04-04
|
697
次浏览
|
分享到:
桂女士于2018年6月26日经案外人上海**投资管理公司中介,受让案外人周某对叶某的债权50000元,约定还本期限6个月,到2018年12月26日到期,出借收益为(年)10.5%,并由上海**旅游股份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。至2018年12月27日,叶某未向桂女士支付本金及出借利息,担保人上海**旅游股份公司亦未履行连带担保责任。